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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贯彻《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》促进地质勘查工作

    • 摘要: 《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》已由全国储委、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联合颁发,这是积我国38年找矿—勘探经验之总结.从而统一了对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认识.《规定》将矿产勘查工作划分为普查、详查与勘探三个阶段,并对三个阶段工作的目的与任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,虽各有特定的目的和任务,但又是互相关连着,前阶段的工作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必要前提.因此,《规定》是符合地质找矿—勘探工作的由表及里、由浅入深、由定性到定量的循序渐进的工作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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