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级检索

    矿产勘查登记中的问题讨论

    • 摘要: 笔者对在安徽省矿产勘查项目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设想,提出来与从事勘查登记工作的同仁们讨论。 (一)不同矿种的同水平勘查范围是否可以重复 根据《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第10条规定:“申请在具有共生或者伴生矿产地区进行勘查,应当遵循综合勘查的原则,但国务院计划部门另有规定的矿床勘探项目除外。”按此规定,不同矿种的同水平

       

    /

    返回文章
    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