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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豫、川、黔、浙等省建立起專区和縣的地質机構[J]. 中国地质, 1958, (07).
    引用本文: 豫、川、黔、浙等省建立起專区和縣的地質机構[J]. 中国地质, 1958, (07).

    豫、川、黔、浙等省建立起專区和縣的地質机構

    • 摘要: 貫徹全党、全民办地質的方針,河南、四川、貴州、浙江等省已普遍建立了專区和縣的地質机構和培訓了一批地質干部。河南全省6个專区,都建立起地質机構。每个縣都建立了3—5人的地質组。省地質局抽調了12个地質技術干部,分配給每專区兩名作技術骨干。同时,該省还抽調了7个地質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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