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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国矿产资源法规的历史沿革—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资源法规[J]. 中国地质, 1987, (12).
    引用本文: 中国矿产资源法规的历史沿革—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资源法规[J]. 中国地质, 1987, (12).

    中国矿产资源法规的历史沿革—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资源法规

    • 摘要: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“六法全书”全部作废,1950年12月22日政务院第64次政务会议通过了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,并于1951年4月18日公布.条例共34条,分为总则、整理旧矿区、探采新矿区、探矿及采矿人之责任、附则等五章.这个条例,在新中国的经济恢复时期起了很好的作用.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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